本帖最后由 .蓝. 于 2016-9-22 14:56 编辑
又把您老搬出来赚钱了,可别嫌弃,正好出来晒晒太阳。在暗夜里待久了,会长萤火虫的。 记得应该写过,却不记得写的啥了。如我这般不负责任懒散的人,应该不会太长。那就重写吧,应该也不会太长,太长多亏,以后还可以拿出来再来100金币啥的。 事后想起来,我和暗夜大叔第一次相逢应该是在小雨的房间,叫什么小站的。因为大家总是换衣服,所以就总会有好多次第一次相逢。官方版的应该是在天堂的房间,跟麦子还有小淘气一起。说的话做的事真的是没啥记忆了。倒是对坐在登上伸着长长的腿的一张头像印象深刻。貌似手里有烟?此人这般颓废不羁的头像完全和我青春阳光的美少女气场不搭啊。没有更多交集没有深交。 歪歪的时候再次相遇,听过我声音的暗夜,肯定了我是个小女孩的身份,估计当我是众多妹妹中一员吧,哈哈,可我真的不喜欢做妹妹,声声的把自己叫的辈分低了一个,大叔之名一晃也叫了好多年。那时候还是没有过多交集。他还是他,声音不错,文笔不错,思想不错,周围总是不缺人,热热闹闹的。而我,从懵懂的初涉网络,慢慢的见识了网海的善与恶,好与坏,情与恨,,,从一开始的毫无选择全盘接受,到开始有所取有所弃。 然后,走的走,散的散,从歪歪到心灵。以另外一个身份又一次相逢。他还是那个妹妹一堆,操心一片,路见不平就出手的大叔,而我,已成身经百炼的脸皮越来越厚的老手。终于思想上有了一些的共鸣。聊过几次有史以来最长的天。但是那份距离感还是源远流长~ 当我要辞去版主,大叔和夫人邀请我和他们挂在一起,让我啥也不用做挂着就好,大家一起不要走散或者分开。最终我还是辜负了他们的感情,虽然获得了理解,可那份不舍此刻仍然感动不已。隔着网线,能够温暖到对方的东西确实有限。而他是一个不吝于给出这些温暖的人。 煽情的说完了,哈哈,怎么着也得来点八卦。 第一次看到大叔的照片,很像万梓良,吼吼。 漫长的相识过程中,真的假的绯闻女友不少,吼吼,艳福不浅呐。好些都是美女级,啧啧,人和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,还好我抢了他的搭档,耶,扳回一局! 太教条,认准的理很难改变。属于顺着缕才行的毛驴性格,万一想法不统一,他能纠结很痛苦吧,哈哈。 以前很热心,意见也很多,最近貌似很低调。猫什么大招呢? 总的来说,因为有这样一份距离在,所以天长地久也未可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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